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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处

实践教学与交流处工作职责(电话:82519242、82519657)

1.负责实验、实践教学与对外交流体系的构建和研究工作;
2.负责组织国家(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申报、建设、日常管理与评估验收;
3.负责实验教学中心(学生科技创新中心)的年度建设计划编制与执行,组织实验教学所需仪器设备的申报与实施;
4.负责实验教学中心内涵建设的实施与推进,组织开展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项目申报与国家评奖、实验教学模式创新等相关工作;
5.负责本科实验教学、实习、实践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实施;
6.负责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实践及交流工作信息化系统的维护与使用管理工作;
7.负责实验教学、实验室情况、实验队伍与实验经费等基本数据分析、研究和通报工作;
8.负责实验、实践教学经费预算和分配工作;
9.负责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实施、质量监控、成效分析与研究工作,做好优秀毕业论文集汇编工作;
10.负责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相关项目的建设、申报与推进工作;
11.负责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推进校企联合育人工作;
12.主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做好创新创业实践团队的组织与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等工作,开展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研究工作;
13.负责国际国内交流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和国际国内联合培养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推进工作;
14.负责实践及交流工作信息化系统维护与使用管理工作,组织做好实习基地建设工作。